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 我院组织因工伤残职工进行工伤鉴定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7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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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总公司关于贯彻执行《陕西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通知精神,我院积极联系鉴定中心,于2012年12月9日上午,对原在地方劳动部门、自治区工会等鉴定了因工伤残等级的14名职工,按照事业单位因工伤残等级标准重新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同时,积极与工伤管理部门联系工伤保险参保工作,目前,工伤保险参保基础资料已准备齐全,此项工作有望在12月底前完成。(霍婷婷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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