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新闻中心 > 关于开展2011年度工作总结暨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12日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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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2011年,在省地矿局的领导下,我院广大干部职工紧密地团结在院领导班子周围,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克服了重重困难,超额完成局下达的生产经营目标任务。为了表彰先进,使我院下一年度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经12月5日院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做好2011年度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特别贡献奖等奖项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要求
(一)各单位工作总结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既有今年工作经验的总结,又要找出存在的问题,还要有明年的目标任务及措施。
(二)工作总结务必于2011年12月25日前交到院办公室(包括电子档)。
二、评比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特别贡献奖的原则、条件、要求、类别及办法。
(一)评比原则
按照坚持标准、全面衡量、激励先进、民主推荐、逐级评审的原则。全院经营实体、科室在认真总结交流的基础上进行认真评选,确保被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特别贡献奖在我院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先进性和典型性。
(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特别贡献奖等奖项的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能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中以身作则,真抓实干,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团队协作精神好。
(2)坚持创新,致力发展,经济效益或部门工作成绩显著。各项经济指标和工作任务完成好,在我院处于领先地位。安全生产责任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热爱本职工作,成绩优异,为院的发展出谋献策。
(3) 努力钻研业务知识,有过硬的业务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的服务态度。
(4)有典型事迹,有榜样作用,有群众基础。
3、特别贡献奖评选条件
(1)满足评选先进个人的所有条件。
(2)本年度内,对院的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成绩突出。
(三)评比要求、类别及办法
1、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特别贡献奖评比工作的组织领导。
2、在评比过程中,要集思广益,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照评比条件进行推荐;重视推荐工作在生产一线的同志。
3、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比例为本单位在岗职工的8—10%,连续三年(含2011年度)被评为院先进(生产)工作者,将推荐为院劳动模范。被推荐为院先进(生产)工作者的必须填写《先进(生产)工作者申报表》。
双文明先进集体在全院范围内推荐6—8个,其中管理科室(含实体管理部门)推荐2—3个,经营实体(指四大产业中独立承担生产经营任务及工作的部门)推荐4—5个。双文明先进集体必须有事迹材料。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以科室和四大产业中独立工作部门为单元,在全院范围内推荐1—2个;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推荐8—10名,其中生产施工范围内5名,车辆驾驶人员4名,安全保卫1名。
工会先进集体在全院范围内推荐2个,其中先进分会1个,先进工会小组1个;工会活动积极分子按3—5%的比例推荐。
五好文明家庭推荐10户,推荐名单要广泛征求意见。此项工作由家委会负责。推荐名单报院审定后,由家委会挂文明家庭牌匾,院不再进行奖励。
4、特别贡献奖在全院范围内推荐,野外工作人员按6%的比例推选,室内工作人员特别突出者也可推选。获得特别贡献奖的人员,院将给予重奖。申报特别贡献奖必须提交事典型事迹材料。
5、特别贡献奖获得者也可同时申请其它奖项。
6、各部门对先进个人申报表要指定专人填写(表格自行复印),字迹要清晰,事迹要真实感人。
7、基层先进评比工作于2011年12月25日前结束;先进集体推荐材料和先进个人申报表以及安全生产先进材料报院办公室,先进分会和工会积极分子材料报院工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8、在各部门评比推荐的基础上,提交院党政工联席会议审定后,行文表彰奖励。
9、为确保评比工作的严谨,各产业不再设置内部的评选项目。
表格下载:附表.doc